發現快樂 

當我站在水面,拉著繩索,而隨船飛馳時,我簡直快樂得要哭出來了,我從沒想到滑水是這樣快樂!
朋友告訴我時,眼睛仍閃著亮光,在他三十多年的生命中,這一個發現,簡直比發現一個金礦還叫人快樂,因為我發現了自己的能力,發現了自己稟賦的潛能,發現了新的樂趣……”


我想人生中許多的發現,都能帶來類似的喜悅,像嬰兒的第一句話語,新學會的一首歌,或是剛學會的技藝……這一種由內在的意願而化成事實的振奮,實在是人性中的至關!


瑞士心理學家容氏曾將人類內心的探索與發現稱之為個人成長的過程。而一切有形或無形的成就,都得先由內心的意願與組織開始。一個人若是內心荒蕪,毫無頭緒,自然無法成事。湯因比曾說過:'個人內心的發展,經由外人的行動,才造成了人類社會的成長。"正是如此。


發現內心的自我,而發展成自我的人格,是一個人內心成長的過程。兒童由於心智尚未成熟,必須從不斷的贊關與肯定中,得到鼓勵。別人的讚美與批評,都是外在的因素,我們不能永遠依賴外來的評判來瞭解自己,只有自己的探索、發現才能接近真正的自我。一個成長的人,越能明白自己的優缺點;越不會受外界的干擾,也越能明白內心的世界,而能控制自己的喜樂。脫離了童稚的依賴心理,心智才能成熟快樂。


對於寫作的人而言,最能感受到的是創造的快樂,在創造的過程中,多少的沉思與煎熬,通過心靈的整理,而使之結晶呈現。藝術作品與文學創作一樣,有福至心靈的佳作,也有勉強湊成的敗筆,去蕪求精,惟有從不斷的探索與努力中去求得,而自己往往第一個領略到這種快樂。別人的讚美。批評,其實都是外在的形象,真正最瞭解自己優缺點的,還是自己。能丟棄敗筆而保留真跡就是成長。人類在追求圓熟通達的途徑中,必然也會有許多失望,在這不快樂的背後,正是快樂的源頭。能丟棄一些否定的。消極的感受,才能有空間去接納新的發現。快樂的最大秘訣是,"做自己最愛做的事,而不是去跟隨別人、模仿別人。"


發現,不斷地發現自己的內心世界,也同時能與自己的內心對談交流。善待自己的短處,讓自己有機會有空間去接納更多的機會,能明白自己內心的需求,這個感覺,化成行動,成了事實,就是內心充實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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