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個60分,不如六個100分  

阿明是出版社的編輯,他實在是個好人,對於同事的要求總是義不容辭地一口答應。“校稿啊,來,我幫忙。”“聯繫作者是嗎?沒問題,我來替你做。”“跑印刷廠?來來來,東西放著,我等一下再一起送去。”


甚至,年輕志大的他,還向老闆主動毛遂自薦:“老闆,我要做……我還要做……我還要……”有志於出版業的他一心想著多做點兒事,一定可以讓他在出版界更快嶄露頭角。一開始,體力過人的他尚可應付,但兩個月後,他開始吃不消了!開始感到有些順不過氣來。三個月後,他每天頂著一對熊貓眼去上班。


半年後,公司公佈業績,他,是公認瑣務最多的人,但是卻項項成績慘不忍睹,一塌糊塗,很可惜的年輕人,不是嗎?


很多時候,“質”遠遠比“量”重要,與其拿10個60分,還不如得6個100分。可能您會問:“這有什麼差別?不都是600分嗎?”喔,差別可大了。如果您做許多事,但卻每件事都半吊子,別人充其量不過看待您是個60分的人。相反地,若能集中火力,不貪心把分內該做的事件件做得盡善盡美,別人看待您,就會是個“100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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