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了手機怎麼辦?  

在臺灣地區掉了手機,絕對、絕對不要先向電話公司停話,
做錯流程差很多。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2
保佑對方沒事用妳的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3
要求係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4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係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有趣的來了,係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妳的手機越快找回......(電信法第56)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
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立刻向係統業者(中華電信) 停話(業者卻是在12小時後才停話)。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業者也沒在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並說若我們不繳,他們要呈到警局去...... ? 每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查阿查......
半個月又過了.......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停話...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那時哪知道啊),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衹要找不到兇手......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不繳的話會移送.....
自動扣妳的薪水,反正妳們衹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還很好心的說~~~
頂多,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所撥出的費用,由業者自行吸收(約六千元)......(網路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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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