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目己喜歡的事情  

美國的傳教士亨利。華德。畢傑,很喜歡說一個關於失業石匠的故事。這個石匠在紐約的布魯克林看到一座興建中的大樓,於是找到工頭,告訴工頭他受過的訓練和經驗,並且請求工頭給他工作。工頭給了石匠一個模型的一部分,要他在石頭上依樣鑿刻出來。

 

當他完成這項工作之後,便把作品拿給了工頭,而工頭又派給他類似的工作。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了,石匠有一點兒失望,因為他並沒有受到器重,可是他依然很服從地照著模型鑿刻石頭,並且將他全副的手藝技法都投入鑿刻工作中。最後,這棟大樓終於完工了,等工程驗收通過後,一幢富麗堂皇的建築物呈現在所有人面前。石匠對於自己微不足道而且不甚看重的工作感到十分訝異,因為他看到了,他所鑿刻的石板是那麼完美地組合在一起,它們修飾了這棟大樓的外觀,並且襯托出整體的宏偉氣勢。為此他深受感動地說:「我好高興能做出自己最好的一面!」

 

 

熱愛我們所做的事情,與必須去喜歡我們所做的事情,你看出兩者之間微妙的差別了嗎?你會對自已的所做所為感到興奮嗎?只有在你真的退一步來審視每日的例行工作時,你才能夠達到不凡的成就,這種認同感會賦予你力量去完成更遠大的目標,並且鼓勵他人。

改變一下我們對自我的定義與角色,我們的天賦也將隨之改變,並顯現出來。往往看似微不足道,但是會令我們感到振奮的瑣事,正是開啟成功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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