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與情書 

 

一天,部長把教育局局長叫去,問他教育的事…

部長:我要你推行的電腦教育如何了?
局長:效果顯著!

部長:好!我問你,你會寄 E-MAIL 嗎?
局長:當然!小 Case…

部長:好,詳細說明!
局長:首先,要在Outlook編輯好文章…

部長:觀念正確
局長:再存檔在磁片上…

部長:再來呢?
局長:再來很重要,要有收件人的E-mail Address

部長:嗯…繼續…

局長:再來就簡單了… 買信封,郵票,寫上住址,貼好郵票,把磁片寄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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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未盛行以前,信息往返都用信件,包括男女交往時兩地相思的情書。E-mail普遍後,仍有人喜歡以魚雁往返互訴衷情,因為紙張的情書多了觸感、香味的浪漫,以及等待(至少一天)後收信的雀躍。

你有沒有一些不寄的情書?寫好了,卻沒有勇氣寄出去。如果猶豫不決,還是不寄出去比較好。不寄的情書,起碼不會後悔。

一時沒有想清楚,把信投進了郵筒,立刻又後悔,那怎麼辦?現在才是半夜三點鐘,郵差明天清晨六點鐘才來收信。寒風刺骨,難道要在郵筒旁邊守候到天明?

傻瓜,明天早上六點鐘之前來到,不就可以了嗎?萬一回去睡過了頭,那怎麼辦?

於是,只好瑟縮在郵筒旁邊。

我開始明白為什麼有人會焚燒郵筒,原來他想毀滅一封情書,寧願為此而被拉去坐牢,可是,這樣太對不起別人了。萬一有人是鼓足了平生最大的勇氣才把一封情書投進同一個郵筒,郵筒著火了,裏面的信全都化為灰燼,那個人還有勇氣再寫一封信嗎?還是奉公守法吧。

終於,天亮了,郵差坐著郵車來到,拿出鑰匙開放郵筒,你央求他讓你拿回你那封信,他見你守候了一晚,面無人色,被你感動了,打開那個布袋讓你尋找。你探頭一看,天啊!裏面有數百封信,哪一封才是你的?你竟然把情書放在一個普通的白色信封裏?郵差也不會等你了。

傻瓜,情書一定要放在一個特別的信封裏,顏色愈奇怪愈好,形狀愈誇張愈好,否則你沒資格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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